法律聲明

古董的黑色電話,配有旋轉錶盤,手機解開在綠色扶手椅上,有「請勿打擾」標誌,以及一個帶濃縮咖啡和兩個羊角麵包的托盤。

法律聲明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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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者:Sarl Société nouvelles de diffusion parisienne

公司名稱:Sarl Société nouvelles de diffusion parisienne

總部地址:84-86, Rue Saint Denis 75001 Paris

電話:+33 (0)1 44 82 63 10

電子郵件地址:contact@dandyhotelparis.com

註冊資本:22,100 歐元

巴黎商業登記號 (RCS):722 007 077 Paris

企業註冊號 (SIRET):722 007 077 00075

增值稅號 (TVA):FR88 722 007 07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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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負責人:Philippe VAURS 先生

法定代表人:Philippe VAURS 先生

網站管理員: Influence Societ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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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站製作:


公司:Influence Society

電話:+33 01 84 60 04 60

企業註冊號 (SIRET):824 023 063 00020

歐盟增值稅號:FR48824023063

法律形式:簡易股份有限公司 (SAS)

行業代碼 (APE):7311Z

註冊資本:5,000 歐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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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站託管商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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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:Webflow

網址:https://www.webflow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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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科技與自由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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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網站已向法國國家資訊自由委員會 (CNIL) 申報。根據《資訊科技與自由法》第 34 條,您有權存取、修改、更正及刪除與您相關的個人資訊。如欲行使此權利,請聯繫:contact@dandyhotelparis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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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絕電話行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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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法國《消費者法典》第 L. 223-3 條,消費者有權登記拒絕電話行銷名單。相關條文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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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當專業人士向消費者收集電話資料時,應告知其有權登記拒絕電話行銷名單。若此類資訊收集是在簽訂合約時進行,合約中必須以清晰易懂的方式載明消費者擁有此項權利。」

請至以下網站免費登記:https://www.bloctel.gouv.fr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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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解員 - 爭議解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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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專業人士與消費者之間發生爭議,雙方應致力於尋求友好解決方案。

若無法達成友好協議,消費者可在向專業人士提出書面申訴後的一年內,免費向該專業人士所屬的消費者調解機構 AVENIR CONSO(前身為 AME CONSO)提出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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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調解申請必須透過以下方式進行:

- 填寫 AVENIR CONSO 網站上的專用表格: https://www.avenir-conso.com/demande-de-mediation-ame.html ;

- 或郵寄信件至 AVENIR CONSO (Anciennement AME CONSO), 197 Boulevard Saint-Germain - 75007 PARIS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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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專業人士發生爭議的消費者亦可聯繫線上爭議解決 (ODR) 平台: https://ec.europa.eu/consumers/odr/main/index.cfm?event=main.home2.show&lng=F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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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權 – 版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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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網站整體內容受法國及國際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法規保護。網站內的所有照片、文字、標語、繪圖、圖像、動畫影音片段以及所有整合於網站中的作品,均為 Sarl Société nouvelles de diffusion parisienne 公司或已授權該公司使用的第三方之財產。網站上呈現的標誌、圖示及圖形符號,均受著作權法以及法國《智慧財產權法典》第 L.511.1 條及其後續條款關於註冊設計保護之規定保護。

所有複製權利均予保留並受到嚴格限制,包括可下載文件以及圖示與攝影作品。本網站提及的商標均由其所屬公司註冊。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使用上述全部或部分權利,均可能導致法律訴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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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站內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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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rl Société nouvelles de diffusion parisienne 對於網站更新延遲、服務中斷或暫時無法使用等情況概不負責。Sarl Société nouvelles de diffusion parisienne 保留隨時修改本網站內容之權利,恕不另行通知。 

若僅供個人及私人使用,則允許以紙本或電子形式複製本網站及其內容。

上述許可不包含任何廣告、商業用途或資訊傳播用途,且須符合法國《智慧財產權法》第 L.122-5 條之規定。

未經本網站發行負責人事先許可,嚴禁以任何方式或媒介複製、呈現、使用或修改本網站之全部或部分內容,以及構成網站之各項作品。任何未經授權之行為均構成侵權,並可能導致民事及/或刑事訴訟,且須賠償相關損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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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站存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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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站使用者確認其具備存取及使用本網站所需之技能與設備。

對於因使用本網站而導致超出本公司控制範圍之因素與事件,或因硬體及/或軟體不相容而對使用者技術環境(包括電腦、軟體、網路設備及其他用於存取或使用本服務及/或資訊之設備)所造成之損害,Sarl Société nouvelles de diffusion parisienne 概不負責。

提醒您,非法存取或留存於電腦系統、妨礙或干擾系統運作、非法輸入或修改系統資料,均屬刑事犯罪,將受法律制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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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連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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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須註明來源,並透過超連結直接指向目標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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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不得使用「深度連結」(deep linking)技術,即 Sarl Société nouvelles de diffusion parisienne 網站之頁面不得嵌入其他網站頁面中,而必須透過開啟獨立視窗方式存取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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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rl Société nouvelles de diffusion parisienne 公司保留拒絕其設立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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費率銷售條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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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取消或變更:

1. 根據法國《消費者法》第 L. 221-28 條之規定,特此提醒客戶,您不享有該法第 L. 221-18 條所規定的撤銷權。 

2. 所預訂費率的銷售條款中,已明確規定了預訂的取消及/或變更方式。

3. 預付預訂不可進行任何變更及/或取消。已支付的預付款(訂金)概不退還。若適用此情況,相關費率的銷售條款中將會註明。

4. 若所預訂費率的銷售條款允許:

  • 預訂取消可直接透過本網站或行動服務中的「查詢或取消您的預訂」專區辦理;
  • 預訂變更可直接聯繫飯店辦理,飯店電話詳見預訂確認電子郵件。

5. 若因客戶個人原因中斷住宿,已約定的全額費用將照常收取。對於預付預訂,恕不因此退還任何款項。 

6. 除另有明確規定外,客戶須於預訂結束當日中午 12:00 前辦理退房。逾時將加收一晚房費。 

7. 所有預訂均為實名制,不得以任何形式(無論免費、有償或商業用途)轉讓給第三方。

若對飯店預訂有任何疑問,歡迎隨時聯繫我們的飯店團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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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

Side Social Media

Nicolas Anets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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